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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男子无证驾驶报废车辆 致一死一伤

A-A+2013年10月15日14:48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肇事司机带领民警找到肇事车辆。 肇事司机带领民警找到肇事车辆。

  本报济宁10月14日讯(记者 张林 通讯员 蒋德军 黄欣欣) 10月8日,正在建设的邹城市人民医院东院区门口发生一起车祸,一辆客货先后撞上一辆电动三轮车和一辆电动自行车,致电动三轮车车主重伤,电动自行车车主死亡。据了解,肇事司机属无证驾驶,且肇事车为报废车辆。由于事故发生在未开通道路上,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目前肇事司机已被移交刑警大队处理。

  10月8日下午1时30分许,邹城市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接到报案,报案人称在邹城市人民医院东院区门口发生一起车祸,一辆客货车撞上一辆电动三轮车后,又撞上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客货车随后逃逸,两名被撞者生死不明。民警随即驾车奔赴现场,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已经死亡,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被送往医院,后经诊断为重伤。

  据目击者称,肇事车为一辆白色客货车。民警通过调取附近商铺的监控录像,确定了该车辆,但该车悬挂的号牌为假牌。随后,民警调取了该车近半月的行车轨迹,民警发现该车的行车轨迹很固定,一直在几个工地间徘徊,民警便推断该车是给工地维修工程车,或者定期送机油、柴油的车辆。就在民警准备到各个工地进行走访调查时,指挥中心传来消息:在邹城市人民医院东院区门口肇事的驾驶人已经打电话投案自首。

  当日下午,肇事者张某在其家人的陪同下,到邹城市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据张某交代,案发当天他驾车去某工地维修车辆,行至到医院门口时,与正在横穿道路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由于过度害怕和紧张,紧接着又撞上了电动自行车。考虑到自己是无证驾驶,张某没敢停车,直接将车开到了大束镇土旺村北的一片玉米地里。停下车后他将号牌拽下放进驾驶室,锁好车门步行回家。回到家后,在告知家人事情经过后,家人纷纷劝说他投案自首。

  在张某的带领下,民警将停放在玉米地里的肇事车找回。民警通过对肇事车检查发现,该车不仅悬挂的号牌为假牌,就连车辆也报废多年。据交警部门介绍,由于交通事故发生在未开通使用的公路上,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调整范围,故不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张某已经被移交到刑警大队进行处理,而张某无证驾驶、使用假牌、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的行为,交警部门将会进一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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