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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女子南张医院做三次人流后终生不孕

A-A+2013年10月15日07:24齐鲁网评论

  原标题:济宁:29岁母亲:我这辈子不能再要孩子了

  齐鲁网10月14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 《民生直通车》报道,今年的8月21号,刘女士因为意外怀孕来到了当地的南张医院做了无痛人流手术,可让刘女士感到意外的是在做完流产手术后,自己的肚子不仅没见小,反而越来越大了。

  刘女士告诉记者:” 我也考虑到反应特别厉害,什么也不想吃,妊娠反映很强,我就在9月3号在南张医院又做了第二次B超检查,发现孩子早孕可考虑,孩子还在里面还活着来,孩子已经长到4.5厘米了。“

  9月3号刘女士在南张医院做的B超,诊断结果仍为早孕有可能,花了钱,受了罪,但肚子里的孩子却依然生长着,这事还真是稀奇。

  刘女士告诉记者说:” 他这个主任叫刘冬青和我说的,你晚上6点半再来,我给你再做一次。 然后我六点半又做了一次人工流产,流产之后我想这下子可好了,主任给做的肯定错不了,然后我就回来了。“

  就在刘女士觉得没问题的时候,意外再次出现了。刘女士:” 回来之后过了2天 ,我发现我肚子疼, 疼的站不起来, 腰疼。“

  饱受身体痛苦煎熬的刘女士再次来到了南张医院,在随后进行的B超检查中,被诊断为不完全流产,而医院的工作人员以该医院规模比较小,可能诊断结果不准确为由让刘女士到人民医院附属医院再次进行了B超检查,而附属医院给出的诊断结果和南张医院给出的完全相同,也是被诊断为不完全流产。当刘女士拿着诊断结果找到给她第二次手术的刘冬青主任时,刘主任以怀疑的态度陪同刘女士在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刘女士依然被确诊为不完全流产。

  刘女士:“第一次是9月10号,再9月7号,是一个星期,从9月3号开始,是做第三次清宫。 然后白大夫说不能再做了,你血量太大了,容易大出血,出人命危险,不能做。”

  由于不能再次进行手术,刘女士只能选择进行保守治疗,饱受病痛的身体也一直无法康复,这也几乎要断送她再次要孩子的念想了,而最让她接受不了的就是医院的态度。

  刘女士:“ 我一次次找他,给我5000吧,给我10000吧,给我15000块,我要钱干什么 !我作为一个女人 ,一个正常女人, 我不能和正常女人一样 ,我要钱还有意思吗 ?我只希望医院把我的病看好就行了 ,不来月经就不能要孩子呗, 我才29岁 ,我这辈子就不能要孩子了。”

  能否要孩子还将继续困扰刘女士多久呢?作为治疗方的医院又该对刘女士的病情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记者电话采访了田院长,“这个不全流产可以是正常病发生 ,这是一个疾病的并发症 只要是流产就有可能出现但并不是每个病人都出现,要不要孩子这个必须要通过鉴定啊 ,再一个她能不能要孩子不光是这个原因 ,造成不孕症的情况 ,如果说这个原因造成的 ,要是不全流产造成的不孕症这个我们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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