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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诸城村民称“被逼吃自来水” 官方回复

A-A+2013年9月27日15:39人民网评论

  【网民留言】

  郭省长您好。请关注一下安丘市东方明珠小区的房子质量吧。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安丘东方明珠小区延期交房等问题, 安丘市房管中心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安丘市东方明珠小区二期项目中的19#至27#共九栋高层楼房,按当时开发企业山东宏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购房人签订的合同约定,应分别在2011年底和2012年陆续交房,但该小区开发企业因资金问题和经济纠纷,多次推迟交房时间,至今没有交付使用,引起了小区购房户的强烈不满。对此,安丘市政府非常重视,在今年四月上旬成立了领导小组,专门协调东方明珠小区住房建设工作。市工作组开展工作后,停工一年多的工程施工开始重新启动。工作组督促开发企业组织施工队伍,从影响交房的地下车库建设入手,逐步向前推进工程进度,现已完成地下车库总工程量的35%以上,后续工程资金基本筹备到位,工地施工正在继续推进中。 安丘市政府已经针对东方明珠小区延期交房问题成立专门工作组,下一步,工作组将督促开发企业加快后期施工进度,并监督开发企业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定出可行的交房时间表,按每栋楼竣工完成顺序,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尽早交付使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郭省长您好;我们在2010年在安丘市东方明珠小区买的房子,自2010年购房以来,历经坎坷,开发商换了两三个,停工快三年,交房绵绵无尽期。日思夜盼,终于等到了交房,可满怀希望的我们到现场一看就失望了,楼前的地基土还没有回填,绿化带被违规占用建成了四层物业楼,房子更是目不忍睹。墙面斑驳凌乱,地面裂缝丛生,门窗都生锈掉漆。我们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钱就换来了粗制滥造的劣质水泥!更可气的是开发商欠我们的违约金不但提也没提,反而在交房的时候又巧立名目收取四千元的开户费!恳请领导们彻查黑心开发商骗我们血汗钱,大发昧心财的事实。尊敬的领导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安丘东方明珠小区延期交房等问题, 安丘市房管中心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安丘市东方明珠小区二期项目中的19#至27#共九栋高层楼房,按当时开发企业山东宏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购房人签订的合同约定,应分别在2011年底和2012年陆续交房,但该小区开发企业因资金问题和经济纠纷,多次推迟交房时间,至今没有交付使用,引起了小区购房户的强烈不满。对此,安丘市政府非常重视,在今年四月上旬成立了领导小组,专门协调东方明珠小区住房建设工作。市工作组开展工作后,停工一年多的工程施工开始重新启动。工作组督促开发企业组织施工队伍,从影响交房的地下车库建设入手,逐步向前推进工程进度,现已完成地下车库总工程量的35%以上,后续工程资金基本筹备到位,工地施工正在继续推进中。 安丘市政府已经针对东方明珠小区延期交房问题成立专门工作组,下一步,工作组将督促开发企业加快后期施工进度,并监督开发企业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定出可行的交房时间表,按每栋楼竣工完成顺序,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尽早交付使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郭省长:您好 在您百忙之中恳请您关注一下原山东产权股的股民。山东产权股票於1998年4月停牌已经15年多了。这些停牌后的企业多数既不分红也不发布信息,例如新光股份十几年不分红,山东双力一直在申办上市说破产就破产了,银行可以冻结资产资金,小小股民却无可奈何。这些摘牌企业如何监管?股民的权益如何保障?恳请郭省长过问一下能上市固然好,能分红也行啊。我知道许多退休的老人手里都握有山东产权股票,有的投入了多年积蓄,如今却连一点点红利都拿不到。这些企业把股民都忘了?这可是上千万人啊 我们对郭省长充满了期待。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关于请郭省长关注原山东产权股股民问题,省金融办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8〕10号)规定,彻底清理和纠正各类证券交易中心和报价系统非法进行的股票、基金等上市活动。山东省于1998年关闭了山东产权交易所等省内3家非上市公司产权交易场所。按照当时政策规定,原挂牌企业处置方式有三种:一种是合并上市;一种是持股分红;一种是回购。 投资者持有原挂牌企业股份,应享有公司股东的权益。建议,如若发现这些公司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网民留言】

  敬爱的省长,您好!我是荣成市石岛镇干占村的一名村民。8月21号,干占村委(一共两栋楼)通知我们楼房里所有业主都要交暖气接头费每平55元,保温费400元,开关费400元。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买房后还要交这些费用。这房子我们都买了好几年了。他们说,如果不交就不给供暖。我查询过相关资料,国家和地方根本没有要收这类费用的规定。而且交费时,村委开的收据上连个章都没有。我们这里住的居民是敢怒不敢言,请省长为我们老百姓做主,谢谢省长。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村委乱收费问题,威海市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来信反映的楼房位于荣成市东山街道干占村南,是干占村委于2009年初建设的小产权房,共2栋50户,2009年底完工,目前已全部出售,50户购房者均与干占村委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合同》。由于该地段开发时不在我市城市建成区,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合同》没有就供暖事项进行具体约定。2013年,东山街道启动实施城镇化建设,街道驻地的供暖、供气、供水实现了“三通”全覆盖,该区域属石岛新诚供热公司供暖范围,整个供热主管网已铺设安装到位,经干占村村委与新诚供热公司沟通,计划今冬供暖期为该住宅楼供暖,但因该住宅楼供热设施没有配备齐全,本着住户自愿的原则,如需要供暖,则需缴纳集中供热设施费55元/平方米、保温费400元和锁阀费400元;如不需供暖,则不用缴纳上述费用。为方便需要供暖的住户,该费用暂由村委代收,并开具临时收据,待集中交给新诚供热公司后再为每户开具正规收据,目前已有49户需要供暖并缴纳了集中供热设施费、保温费和锁阀费。 集中供热设施费55元/平方米,即信中所提的暖气接头费,是按照《荣成市人民政府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荣政发[2010]27号)“对需接入供热管网的建设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5元的标准收取集中供热设施费”的规定执行的。 保温费400元是对从楼梯立管到用户的管道及楼梯立管进行保温处理收取的费用,为新诚供热公司根据以往工程施工测算的统一价格。 锁阀费400元,即信中所提的开关费,是指每户需安装2个锁闭阀,按200元/个收取共400元(该锁闭阀为专用型,终身免费维修更换),为新诚供热公司根据材料统一定价,没有收取安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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