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宝书 通讯员 正强 报道
本报菏泽9月3日讯 记者从菏泽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获悉,自8月25日以来,该市9名网民因在网上传播"挖肾"谣言被依法处罚,其中8人被治安拘留;1人未成年被教育训诫。
办案民警介绍,8月25日,曹县一名网民在其腾讯微博上发布了一条信息:"家是农村的请互相转告一下,云南有一批犯罪分子来到山东作案,主要手段是在玉米地附近埋伏等小孩或妇女通过时,拖去玉米地麻醉后挖肾!在菏泽市曹县袁庄乡逮到一名犯罪分子,通过审讯得知同来人员共有60人!不要独自一人去玉米地附近!至今袁庄乡还有一个受害妇女没有找到下落……"
经公安机关核实,菏泽市曹县等县区未接到类似报案,也没有抓获所谓挖肾犯罪分子。通过网上查询得知,2012年,河南商丘一男子曾因传播与之相似内容的帖子被拘。
在调查中,这几名网民承认不实信息都是道听途说得来的。其中,郓城县丁里长镇经营超市的王某称,他是听一客户说了这件事,也没核实,就通过QQ把"挖肾"信息发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