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抢公交车方向盘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关系到一车乘客的生命安全,南京两个多月前就发生了这么一件事,而且这辆载有30多人的公交车还是在高速公路上!尽管没有造成严重人员伤亡,但昨天,抢方向盘的男子刘某还是被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坐上了被告席,检方建议量刑三到四年。
通讯员 戚研 扬子晚报记者 邢媛媛 事件回放
公交车疾驰在高速上 尿急乘客一把抓住方向盘
今年6月5日晚上9点左右,吃完宵夜,喝了5瓶啤酒的南京市民刘某,搭乘玉六线公交车回家,这趟公交车从六合开往市区。当车驶至二桥高速八卦洲段,刘某感到有尿意,便从位置上站起来,走到司机王成身边,向王成提出他内急得厉害,想让王成靠边停车,好让他方便一下。
可车已经开上了高速公路,也过了服务区域,根本无法停车,王成便劝慰他:“忍一下,等下了高速再让你方便。”可刘某五瓶啤酒在肚,他实在是憋不住了。刘某站在王成身边,双手抓着驾驶座旁的横杆,和王成较起真来,非要王成停车。
双方僵持了一分多钟,刘某突然伸出左手一手抓住方向盘往右拽,当时车速有70公里/小时,还是在高速公路上,王成吓得赶紧一边把方向盘往左扳,一边猛踩刹车。但事发突然,刘某力道又大,王成没有扳回方向盘,车子向右急冲。尽管刘某扳了一下方向盘就松手了,但为时已晚,公交车已经向右跑偏了两股车道,伴随着刺耳的金属撞击声和车上乘客的尖叫声,公交车撞上应急通道水泥护栏,被迫停下来。
事后,刘某看闯了祸想逃,被驾驶员和售票员、热心乘客一起逮住,等候民警来处理。
好悬!
大巴差点翻下15米高引桥
车上载有30多名乘客
车停稳后,乘客们探出窗外一看吓得够呛,原来当时载有30多人的大巴车停在通往长江二桥的引桥上面,距离地面有15米。车身高3米,而拦住车子的仅是半米多高的护栏。如果不是王成处置得当,车子很有可能冲破不足一米的栏杆,连车带人翻下引桥,酿成人车俱损的惨剧。公交车迫停的地方车来车往,用司机王成的话来说,“幸好右边和后面没车,不然小车得撞飞,大车得撞瘪。”
庭审
检方控以危害公共安全罪
建议量刑三至四年
五瓶酒,一拉手,把自己送到牢房口,站在被告席上,刘某十分悔恨。他表示,以前坐车,有看见过司机在高速上给内急乘客行方便的情况。这趟车的司机没依他,他就觉得司机做得不对,当时也是酒壮人胆,便闯祸了。“我当时在车上也很害怕车子会跌到桥下面去。”
检方对刘某的冒失行为控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建议法院量刑有期徒刑3到4年。对检方控诉,刘某的辩护律师请求法院判缓刑。该案未当庭宣判。
■律师说案
如后果严重 最高可判死刑
虽然没有造成多么严重的实质性损害结果,但刘某却面临刑事指控。对检方指控的罪名,我们如何来理解呢?江苏熙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利军介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种犯罪属于行为犯,即只要实施了实行行为,无论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都需入罪。具体后果只是入罪后作为量刑的依据。刘某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故根据法律,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