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社会>正文

八旬空巢老人火堆泼油致4死7伤

A-A+2013年8月16日15:51中国新闻网评论

  中新网南宁8月16日电 (王玉梅 郑晓霞)广西南宁市中级法院16日公开开庭审理八旬空巢老人蒋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这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该院审理的首例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涉嫌严重刑事犯罪的老年人犯罪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蒋某膝下有四个女儿,由于重组家庭产生的内部矛盾,女儿们对他不理不睬,四次住院治疗均得不到她们的关心和探望。家人对他的忽略使蒋某逐渐产生泄愤报复社会的想法。

  蒋某经调查发现,每周四晚,南宁市邕江边一处都会聚集大批信徒烧纸钱等物品祈福,随后,他准备了汽油、铝盆、手电筒等物品,计划将汽油泼向火堆烧伤他人。

  2012年11月1日21时许,当众多群众聚集在邕江边烧纸钱等物品祈福时,蒋某站在人群身后的台阶上,用铝盆盛装汽油泼向火堆,致使火势爆燃,造成4人死亡、3人重伤、4人轻伤。

  公诉机关认为:蒋某的行为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当天的庭审现场,法院特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10人旁听庭审。因被告人蒋某已年满八十周岁,为了防止其在开庭时身体不适,该院专门联系了医生和护士在庭审时值班,因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南宁市中级法院提示,当前,中国人口正逐步走向老龄化,孤寡老年人、空巢老人逐年增多,他们因缺乏关心、关爱,很容易出现心理问题,甚至走向犯罪道路。这起案件造成的不良后果,应该引起社会上对于“空巢老人”这一特殊群体的重视和反思。

  (原标题:受家人忽略 八旬空巢老人火堆泼油致4死7伤受审)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