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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小三"跳崖身亡 涉事夫妻被判赔26万玩蒸发

A-A+2013年8月7日07:46半岛都市报评论

  半岛都市报8月6日讯(记者 李保光实习生 李晨 李纳) 80后女导游姜某认识了男子温某,二人同居两年。在得知温某是有妇之夫后,2010年10月24日姜某找到温某夫妇理论,后跳下山崖死亡。法院经审理认为 ,温某夫妇对姜某的死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法院判令温某夫妇赔偿26万余元。但是,温某在支付1万元后,便玩起人间蒸发。6日,法官在崂山景区将正在工作的王某带回法院。

  1986年出生的姜某是一名导游,因为工作原因认识了家住崂山区的男子温某。随着感情的迅速升温,二人不仅谈起了恋爱,还干脆住到了一块。此后,在知道温某是有妇之夫后,姜某曾多次要求对方离婚无果。

  在同居两年后的2010年10月份,温某和妻子王某参加完朋友的婚礼后,遇到前来讨要说法的姜某。随即,王某上前与姜某理论并发生口角。被拉开后,温某和姜某在车内开始了“谈判”。据王某之前供述称,几分钟后,姜某突然拉开车门向海边跑去。见姜某要跳海,她赶紧跑过去,但此时姜某已经翻越护栏了。“我上前抓住姜某衣服,但没能抓住,她还是掉下悬崖。因此时已经退潮,姜某掉下后不治身亡。”

  事发后,姜某亲属向崂山法院提起诉讼。他们认为,是王某失手将姜某推下悬崖,并最终导致姜某死亡的。姜某亲属表示,该事故给他们身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要求法院判令温某和王某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近37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 ,姜某从车上跑下来奔向悬崖的事实说明其受到了一定的刺激。而在公安部门询问时,温某明确表示姜某3个月前曾以死相逼,由此法院认为,温某在明知姜某可能发生过激行为的情况下,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危险发生,对姜某的死亡,温某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另外,因王某曾与姜某发生口角,对姜某造成一定的刺激,法院认为,王某对姜某的死亡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最终,法院判处温某、王某赔偿姜某亲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26万余元。因不满一审判决,温某和王某向市中院提起上诉。经审理,去年2月15日,市中院做出了维持原判的决定。

  据介绍,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温某在拿出1万元后,再也不肯拿钱了。“拿出的那1万元只够诉讼费和律师费,我们实际上一分钱没拿到。”据姜某父母称,无奈之下他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执行法院在对温某、王某执行多次,却始终没有找到二人的身影。“经过我们调查,王某、温某的账户上没有钱,但他们还有一辆私家车。”

  8月6日,执行人员得知,王某正带旅游团在崂山附近。上午9时许,四名执行法官在蹲点守候了两个小时后终于找到了正在带团的王某,并将其带回法院。

  法院里,王某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法院判决后,我一直找不到他(温某),我们一直处于分居状态,你们把我抓来根本就不管用,我一分钱没有。”法院里王某几度哽咽。她说,“家里确实有一辆车,但那是朋友给的,房子也是父母的。我觉得法院判得有点高,我们根本无力支付。”

  记者了解到,最终崂山法院决定对王某实施为期15天的司法拘留。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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