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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男子索要精神损失费不成纵火报复前女友

A-A+2013年7月15日13:03舜网-济南日报评论

  本报讯(记者 韩磊 实习生 侯月)因感情纠纷,一男子趁前女友家中无人蓄意纵火烧毁家中财物,造成损失共计5万余元。近日,天桥警方远赴石家庄抓获了这名蓄意纵火嫌疑人。

  5月25日清晨,天桥区公安分局泺口派出所接到辖区刘女士报警,称家中发生火灾。民警立刻赶赴现场会同消防官兵一同灭火。火灾发生在连排平房其中的一户,幸亏当晚下雨,未殃及四邻,但室内财物被付之一炬,损失合计5万余元。

  通过现场勘验,民警初步断定该火灾系一起人为纵火案。经受害人刘女士介绍,近期刚与前男友付某(男,26岁,山东临朐县人)分手,但是付某依旧对其纠缠不休,屡次短信威胁、恐吓骚扰。经过多方调查核实,专案组民警锁定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围绕付某在济期间的工作生活规律及其社会关系展开调查。经过汇总各方面线索,民警判断付某很有可能潜逃到石家庄。6月18日,民警赶赴石家庄开展工作,在嫌疑人有可能藏身的石家庄某物流园内冒雨逐家逐户查找,6月22日上午,在一物流中心院内将正在装货的付某一举抓获。

  经审查,付某对蓄意报复前女友故意纵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付某与刘女士恋爱多年,因感情纠纷分手。分手后,付某怀恨在心,多次用手机短信威胁刘女士,并让刘女士赔偿精神损失费。刘女士在给付某2万元后,付某仍继续对其威胁骚扰索要损失费。因刘女士没有满足付某的要求,气急败坏的付某便于5月24日晚20时许窜至刘女士家,趁其家中无人之机,揭开窗前的防盗网,推开窗户,用点燃的蜡烛点着窗帘,引发火灾。

  目前,付某已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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