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8日讯(记者王忠才 通讯员 马心悦 刘云刚) 超员、无证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检验,如果这三项违法行为叠加在一起,危险系数会连升数级,如此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5月28日,因为超员、无证驾驶、机动车未年检被拘留十天的赵某走出拘留所称,“以后再也不违反交通规则了。”
5月18日下午4点,邹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黄山三路与黛溪五路路口时,发现一辆红色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形迹可疑,遂上前盘查。
民警打开车门,竟发现小小的车厢内塞满了老老小小的一家人,仔细查看发现:赵某驾驶的面包车核定载客人数是7人,实载9人。后经民警核实,驾驶员赵某竟然没有取得驾驶证,而且车自2007年买来后就没再年审过。
赵某这次从莱芜到邹平走亲戚,因为自己无证驾驶不敢上高速,只能选择走县乡道路,走了一路提心吊胆的赵某没想到在邹平县城被交警发现。
值班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邹平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赵某行政拘留10天,罚款14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