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晨报全媒体记者 刘萍 通讯员 何玫莉 辛忠伦 报道
晨报滨州讯 出于“哥们义气”,滨州一男子明知违法仍帮朋友保管改制的手枪。近日,该男子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滨城区人民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六个月,终为自己一时的糊涂行为“埋单”。
2012年10月14日,罗某(另案处理)携带枪支从东营来到滨州办完事之后,到被告人吴某在滨州市区的租住处玩。临走前,罗某拿出一把手枪对吴某表示先将枪放在吴某处,第二天回东营的时候再过来拿。吴某虽然明知藏枪是违法的,但出于“哥们义气”还是不加思索地答应了,之后把枪藏在自己床铺底下。2012年10月15日下午,公安机关接到线索得知吴某在其住处容留他人吸毒,遂派员在吴某住处将吴某等人抓获,并在其住处搜出吸毒工具一宗及枪支一把。后经鉴定,该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具有大的杀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