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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 推行“先照后证”

A-A+2014年9月17日17:09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济南9月17日讯 山东省政府日前出台的《2014年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提出,山东将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大力减少前置审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报道,据了解,“先证后照”的传统登记是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经营资格的登记相统一,申请人在办理营业执照前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前置许可审批文件。而实行“先照后证”仅是对主体资格的登记,除一些特殊主体的设立须经批准外,创业者办理营业执照无需再提交相关部门的前置许可审批文件。创业者从事许可经营项目,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向相关部门申请,凭相关部门的有效许可审批文件从事经营活动。这一改革措施,一方面,进一步理清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直接破解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不清,证、照互相前置的困局。

  根据方案,山东将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10月底向社会公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年底前,各设区市出台有关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的规定。方案要求,将年度检验验照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建设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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