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12月3日讯 (记者赵璐)《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要求,在重污染天气状态下企业限产停产。对此,市环保局下通知,要求山钢集团济南分公司、中石化济南分公司、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等49家全市重点大气污染源单位签订《重污染天气应急责任承诺书》,并根据重污染天气响应级别落实相应的限产限排措施。
市环保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对于不签订重污染天气应急责任承诺书、落实限产限排措施不到位的污染源单位,将采取公开曝光,并在评先创优、上市环保核查、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申请污染治理补助资金等审查时,实施一票否决。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目前全市49家重点大气污染源单位已全部签订《重污染天气应急责任承诺书》,承诺在出现重污染天气时,采取部分生产设备停产、限产、燃用低硫低灰分煤炭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承担限产限排任务,履行社会责任。承诺书已在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备案,市环保局将通过市环保局网站(http://www.jnepb.gov.cn)“环境应急”栏目向社会公布企业承诺书内容,欢迎广大市民对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