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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民开婚姻证明被收30元查档费

A-A+2013年10月30日16:16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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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日,本报C03版报道了市民在历城区婚姻登记处大厅内一家结婚产业服务中心被收取“查档费”一事,当时相关负责人的答复说这只是一个偶发事件,错收的费用已退回。而报道发出后,记者又连续接到多位市民反映,称近段时间他们在历城区婚姻登记处大厅开具婚姻登记证明、补办结婚证等业务时,也被收取了“查档费”。而据历城区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称,目前得知,这一服务中心已经收取了46位市民的“查档费”,已退回35个。

  文/片 本报记者 刘雅菲 实习生 朱文敏

  市民反映:我也被收了 “查档费”

  29日,市民孙先生说,他在本月17日到历城区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在窗口咨询后,被要求先到一墙之隔的一个服务窗口复印缴费。在该复印窗口,孙先生被收取了30元的“查档费”加2元的复印费,并且拿到了一个盖有一家结婚产业服务中心财务专用章的收据。看到本报报道后,孙先生给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打去了电话,第二天,就有一个工作人员给他送回了30元钱,并且要求他开了一个收条。

  在23日的报道中,市民温先生因为要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准生证),前往历城区婚姻登记处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却被收取了30元的“查档费”。

  据了解,这项费用早在两年前就已经被禁止。据历城区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称,收取该项费用的这家服务中心并不隶属于他们,仅仅是租用他们的场地,对收取“查档费”一事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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