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济南一驾校负责人开着已经进行“油改气”的汽车,来到济南天士力汽车天然气改装有限公司。“要审车了,把气瓶卸下来。”10分钟后,他又把车开走了。这是济南很多私自“油改气”汽车年审前必走的一步,否则通不过年审。“济南目前允许公交车和出租车‘油改气’,私家车还不行。但已经有些私家车私自进行‘油改气’改造了,他们往往在审车时先卸掉相关设备,审车后再安上,这样很不安全。”济南市政协委员于永齐说。他建议,相关部门允许出租车以外的小汽车“油改气”,认为只要加强管理,方法得当,措施有力,各种车辆的“油改气”应该是可行的。
【交警】“油改气”汽车备案还存在不少难点
济南交警部门认为,济南的出租车之所以能进行“油改气”,是因为它们中的绝大多数本身就是双燃料汽车。私家车很多本身就是单燃料汽车,擅自进行“油改气”存在不少隐患。首先是法律不允许,私自“油改气”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其次,在车险理赔方面,擅自进行“油改气”的私家车,因改装行为造成的事故,在未增保新增设施险的前提下,保险公司都不予理赔。
此外,据介绍,“油改气”汽车备案还存在不少难点,比如:《机动车登记规定》中,没有将车辆燃料种类列为进行变更登记的范围,机动车登记系统中“燃料类型”一项也无法进行修改操作。改装后的整车是否符合《燃气汽车改装技术要求》(GB/T 18437.1- 2001),没有相应部门鉴定。
【质监】只负责气瓶监管不负责整体安全
记者昨天了解到,目前,济南市共有39家企业经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许可,具有压力容器(限车用燃气气瓶)I级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但是有安装维修许可证,只意味着可以安装维修车用气瓶(含瓶阀),不包括除气瓶外的燃料供给系统的安装和维修。”济南市质监局在答复委员提案时表示,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承压设备安全监察有关问题的通知》曾就气瓶等承压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有关事项已经做出要求:汽车“油改气”工作应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车用气瓶安全监察。“这意味着,改装企业仅对车用气瓶(含瓶阀)的安装负责,对车辆改装后整体安全性不负责。”
济南市质监部门表示,目前该部门已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开展了车用压力容器安装的监管工作,将会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快推进汽车油改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