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省财政加大了对钢铁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支持力度,先后分两批对枣庄、莱芜等市已拆除的3座炼铁高炉和7座炼钢电(转)炉,兑现奖补资金5000万元。同时,积极支持钢铁产业空间布局优化,从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资金6.5亿元,大力推进日照精品钢基地建设,推动钢铁产能向港口城市转移。
支持淘汰煤炭落后产能方面,自今年起,省财政设立了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补助资金,采取奖励、无偿补助等方式,积极支持煤炭企业“关闭一批、整合一批、扩能一批”,加快推进落后产能的淘汰关闭。2013年对资源面临枯竭、安全基础条件差且经国家审核认定的济宁落陵煤矿、潍坊五井煤矿、枣庄防备煤矿等10户煤炭企业关闭工作,在足额返还企业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基础上,先后分两批兑现财政奖补资金5400万元,淘汰落后产能144万吨。
我省今年还多方筹措资金4.16亿元,对列入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造纸、焦炭、电厂、铁合金、水泥等12个行业的173家企业落后产能淘汰和48户小企业关闭项目进行奖补,妥善安置关停企业人员,大力优化产能结构和空间布局,促进工业结构转型升级。
据了解,截至10月底,我省2013年度列入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14个行业111个企业,已经圆满完成落后产能相关设备的拆除和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