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山东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定位”的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扎实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截至目前,共发放集体土地所有权证32.31万宗,平均发证率达99.04%。
国家出台系列工作要求后,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及时下发通知,召开会议,落实工作任务和经费。全省各级共批复经费16亿元,累计培训工作人员8.7万人,79家作业单位参与了调查和确权发证工作,共发放集体土地所有权证32.31万宗,面积1348.33万公顷,平均发证率达99.04%,完成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和数据库建设。基本实现土地测量标准化、土地确权规范化、土地登记信息化、地籍档案电子化的目标。同时,山东省还开展了县级自查、市级验收和省级检查工作,通过“回头看”查漏补缺,保证了全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成果质量。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集体土地登记发证政策和技术规范及成果质量要求,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严把测量关、权属关、程序关、审核关、发证关,确保了所有权确权发证成果质量。经内、外业抽查结果显示,外业调查和内业审核依法、规范,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大都发放到权利人手中。
另外,山东省各地区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方法,如高密、寿光市开发了电子登记系统,将二维码技术、证书防伪技术等应用于土地证书,提高了证书的安全性,完善了查询功能;青岛将各区市集体土地发证进度列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每周排名公示,建立全市登记发证成果共享系统;淄博市应用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地籍管理工作,实现了土地登记受理、确权登记、发证、归档网络流程化管理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