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东莞市政府案下月开庭
与此同时,刘律师也收到来自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的传票,法院告知其冀中星状告东莞市政府一案将于12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该院第8审判庭审理。
该通知显示,冀中星起诉东莞市政府的案由为“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纠纷”。
据了解,今年8月1日,冀中星曾向东莞市政府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东莞市政府公开对其在东莞被殴打致残案的复查结论。但东莞市政府告知其不属于公开信息范畴。因此,冀中星向东莞中院提起行政起诉,要求东莞市政府公开自己被殴打致残一案的复查结论。10月25日,东莞中院受理该案。
同时,冀中星起诉广东省公安厅向其公开复查结论的案件,在被广州中院驳回后,目前,冀中星已上诉至广东高院。
案件回顾:
冀中星利用鞭炮内未燃烧的火药制成一爆炸装置,于今年7月20日下午抵达首都机场T3航站楼2层国际到达B出口处。手中炸药爆炸后,冀中星左手炸伤遭截肢。
冀中星称,2005年6月28日晚,他开摩的送一名客人,经过东莞市厚街镇新塘村治安队门口时,遭到新塘村治安队队员殴打,脊椎被棍砸至粉碎性骨折、下肢瘫痪。此后8年,他向东莞市政府等部门反映诉求,但未得到解决。
今年10月15日,冀中星因爆炸罪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他通过北京市朝阳法院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