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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版最窄人行道现身 最窄处仅0.3米容1人通过

A-A+2013年9月17日16:52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近日,济南宽约0.2米的“最窄人行道”引发了全国关注。烟台网友“宇文某某”反映,烟台二马路虹口宾馆对面也有这样一条人行道,整条人行道长约150米,最窄处仅有0.3米宽,只能容一人通过,直追济南版“最窄人行道”,给行人带来诸多不便。

  深夜蒸糊包子 引来消防车

  现场>>  最窄处仅容1人通过

  16日上午,记者来到二马路虹口宾馆路段,在街心公园旁边看到了这条“烟台最窄人行道”。早上8点,正值上班早高峰,不少人从这条人行道上快步通行。人行道最宽处可容三人并行,约1米;最窄处只能容一个成年人通过,约0.3米,如果有两人以上同时通过,就一定会有一位路人走上马路。

  在这条路旁边,是二马路车流量最大的路段,路两侧有不少写字楼,附近还有学校。不少带着孩子出来散步的老人,都从上面的公园绕着走,但更多人为了方便,都从旁边的自行车道快速通过,而一旁就是急驶的车流,十分危险。

  在“最窄人行道”旁边的公园锻炼身体的曹女士告诉记者,这条人行道已经存在近十年的时间了。“以前路窄,但车也没有这么多,所以人行道还是够走的,也没那么危险。现在车太多了,变成了六车道,所以人走的地方自然少了。”

  城管>> 改建需要市级招投标

  9月16日下午,记者就过窄人行道的解决方案致电咨询了烟台市城市管理局规划科,一位工作人员答复说,暂时不清楚对该路段的规划计划,具体建设情况应咨询市建设局。

  记者随后致电市建设局,一位工作人员答复说,因为市内建设每一条路的具体施工单位都不尽相同,他们也不清楚这条路的具体施工和管理情况,需要咨询市城管局。

  市城管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职权范围只能负责到路面的维修和养护,而拓宽路面的工作,则需要市一级出台具体规定,再通过招投标确立具体施工单位,才能加宽路面。这条路的具体情况,还需要养管处给出解答。

  记者致电养管处投诉电话得知,工作人员对“最窄人行道”的具体情况也不了解,近期没有拓宽路面的计划。

  本报6610123消息(记者 苑菲菲) 蒸包子时停了电,店员忘了拔蒸汽机的插座就打烊了,来电后,蒸汽机烧干了锅把包子蒸糊了,冒出的浓烟惊动了周边邻居和路人。15日晚11点多,有人报警求助消防部门,救援人员赶到后,最终将电断掉了。

  15日晚10点50分,家住支农里小区的张先生突然闻到一股焦糊味,出去一看,一股股浓烟从附近的六顺园快餐店中冒出来。快餐店早关门了,这情况一看就是里面什么地方着火了,张先生赶紧拨打了119报警电话。

  很快,消防人员就赶到了现场。只见饭店的抽油烟机不停往外冒烟,还有一股焦糊的味道。消防人员破拆大门后发现,这些烟雾都是从一台蒸汽机里冒出来的。消防人员立刻拔了蒸汽机的插头,待烟雾散得差不多了才看到,机器上蒸的都是包子,但包子早已经糊了。

  随后,消防人员又仔细检查了一遍,确定只是烧干了锅后,将窗户打开通风散烟,同时通知店主赶到现场。原来,这一片晚上停了电,关门的时候店员忘了拔蒸汽机的插座。谁知道过了一会电又来了,蒸汽机运转把包子蒸糊了,还惊动了邻居和路人。奖励线索人张先生30元

  专家>> 规划应有全局意识

  市民>>  是否可以拓宽路面

  对于行人与开车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杨曙光认为,它们之间并不冲突:“这实际上是一种合作博弈的关系。道路的规划以及各项交通法律法规的制定,就在于维护其各自的权益,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

  杨曙光认为,“最窄人行道”的存在,本身就是对行人权利的不尊重及对其安全的不负责。“首先,过窄的人行道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其次,行人的权益与安全被忽视。

  杨曙光分析,“最窄人行道”从规划初始到建成使用,显然不止一个部门要为之负责,“我们可以从具体规划单位的资质、其对国家标准的了解与适用及相关监督机关的疏忽等方面来分析其规划的不成熟。而实际上更重要的原因是,有关部门缺乏全局意识及人性化考量。”他说,公共道路规划是关系民生的大问题,相关部门不应局限于一时的、一部分人的利益,而应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解决问题,从实施之初,就应预见规划存在的问题和日后的隐患,进而及时否定或者改进。

  施工后留下大坑 “坑”了不少车

  在虹口大厦上班的孟女士反映,这种情况让附近的上班族十分缺乏安全感。“我每天上下班都要经过这条路,午饭也得到街对面吃,每次我和同事只能一个走人行道,一个走自行车道,旁边就是机动车道,车都开得飞快,每天都和车争道,说不危险那是假的。”

  “能不能稍微加宽一点儿?”市民王先生的建议说出了很多人的心声。“平时从这走也知道很危险,但是人多的时候没办法,也管不了那么多。我们这些年轻人还行,要是有腿脚不方便的老人走在大马路上,万一出了事儿谁来负责?”

  也有市民并不在乎这条人行道的宽窄。住在附近的李女士经常走下面的自行车道:“反正走不开就走下面,太久了,我们都习惯了。”

  人行道宽度应以人流量为依据

  相关链接

  《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第四款: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第二十六条规定,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在第五部分“步行交通”中,有这么几条规定:“城市中规划步行交通系统应以步行人流的流量和流向为基本依据。并应因地制宜采用各种有效措施,满足行人活动的要求,保障行人的交通安全和交通连续性,避免无故中断和任意缩减人行道。”“步行交通设施应符合无障碍交通的要求。”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苑菲菲) 由于施工后没回填好,毓璜顶北路的沥青路上出现了一个大坑,不少底盘低的轿车经过此处时底盘都被刮擦。16日,记者采访获悉,大坑已出现约一周时间,但到底是哪个部门施工留下的坑,现在还无定论。

  16日,记者来到毓璜顶北路,在中心大酒店和沃尔玛超市中间的路上,一个大坑很显眼。坑的一边放着一块挡板,来往车辆都从坑边绕行。

  附近居民李先生说,这挡板是他们几个业户放上去的,“担心有人从这走摔着。”李先生说,这坑出现约有一周了,晚上光线不好,不少车途经这里时底盘都被刮擦了。15日晚,一辆摩托车还连人带车在这里摔了出去。

  李先生说,也不知道这坑到底是谁挖的,希望相关的部门能来看看。记者看到,坑中间的下水井盖上,写的是“弱电”俩字。16日下午,记者联系了电力部门彩虹热线,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落实,若是电力施工留下的大坑会尽快让工人将此处回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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