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零起点’教学、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一律免试招生入学、在职教师均不得从事课外有偿家教、育人导师对本人负责的学生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家访……”日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济宁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多举措优化中小学生受教育环境,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回归素质教育本质,让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

  《方案》中指出,我市各中小学校应规范课程开设,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课程设置要求,开齐课程,上足课时。必须坚持“零起点”教学,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每学期初必须公开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全程接受监督。

  各学校控制好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小学三年级及以上课后作业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要求严格控制。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此外,学校应严格规范日常考试,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应单独反馈给学生。严禁单纯以学业水平成绩评价学生,严禁将学生学业水平成绩作为教师评价和奖惩的主要依据。

  此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免试招生入学,禁止所有小学、初中通过考试、面试、面谈、考查等任何方式或擅自附加条件招生。

  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监管,并建“黑白名单”

  《方案》中提出,在职教师均不得从事课外有偿家教,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无论是否取酬);严禁教师“上课不讲、课后讲”;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拉生源;所有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辅导培训,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作宣传。

  我市所有面向普通中小学生开展辅导培训的校外机构,均纳入监管范围。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办整改,否则取消办学资格。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未在工商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虽然取得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但尚未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符合条件的,一律指导督促其办理相关证照,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拒不办理证照的要依法取缔。同时,严禁校外机构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等级考试及竞赛。

  此外,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制度,相关部门将通过各种信息公开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

  每学期召开 两次家长会

  《方案》中提出,学校应发挥主导作用,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每学期召开两次家长会,围绕学生学业、思想等状况进行家校沟通,共同研究提出学生学业指导和教育引导建议。建立健全全员育人导师制,育人导师对本人负责的学生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家访,条件不具备的要与家长单独进行一次家校合作育人面谈。

  此外,学校每年至少为家长提供4次8课时的免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两次普惠性公益咨询服务,重点宣传普及教育知识,引导家长尊重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形成正确的成才观。同时,为家长们分析家庭教育、家长成才观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辅导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