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山东接到了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第1批共62件信访件,涉及除枣庄、泰安、莱芜外的14个市。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办理情况要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涉及的14个市分别是:济南市12件、青岛市8件、淄博市4件、东营市3件、烟台市6件、潍坊市6件、济宁市1件、威海市1件、日照市2件、临沂市5件、德州市1件、聊城市3件、滨州市7件、菏泽市3件。

  这批信访件主要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类型。涉及环境问题75个,其中,水污染问题23个、大气污染问题14个、土壤污染问题1个、生态破坏问题3个、重金属污染问题1个、垃圾污染问题4 个、噪声污染问题7个、油烟污染问题5个、扬尘污染问题4个、其它污染问题13个。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山东省立即转各市党委、政府办理,要求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查清问题、第一时间查明责任、第一时间处理追责,对调查属实的案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查处情况及时反馈中央环保督察组,并在省、市主要媒体进行信息公开。

  山东省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事项落实组副组长齐鑫山表示,对发现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不粉饰”,每天对转办的案件进行督办,并且加大对办案质量的审查力度,确保每个信访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查处,给信访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另据了解,省里即将派出多个检查组,对部分重点案件进行抽查,对发现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改力度不大、没有见成效,甚至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依纪进行严肃追责。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