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通报,山东和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幸福城项目的10号楼、11号楼、12号楼在2016年5月13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目前仍囤积大量房源未对外销售,存在捂盘惜售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通报了相关的处罚措施。

  据通报,山东和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幸福城项目总建筑面积33.4万平方米,住宅楼12栋,全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10号楼、11号楼、12号楼于2016年5月13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经调查,截至目前,该项目的10号楼、11号楼、12号楼在已公示的情况下仍囤积大量房源未对外销售。该行为属于典型的“囤房居奇、捂盘惜售”行为,严重违背了中央、山东省、济南市关于规范房地产销售行为保持房价稳定的有关精神,扰乱了济南市房地产市场秩序,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根据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指示精神和省住建厅关于《全省组织开展打击囤房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及市政府近期出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系列政策措施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山东和润置业有限公司给予全市通报批评,违规行为计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收回10号楼、11号楼、12号楼的预售许可证,未售房源改为现售。同时,将该违规行为报送上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

  济南市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引以为戒,认真遵守商品房销售规定,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自律,规范行为,守法经营,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对于置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于不顾,顶风而上、恶意违规的开发企业,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喻雯 蒋龙龙 实习生 任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