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是清明节,晚21时许,三里派出所接到群众电话求助称,在泰山大街一药店内,有一名小女孩找不到家了。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走失的女孩12岁,当天独自一人去新泰走亲戚,走完亲戚后,亲戚将其送到回泰安的客车上。下午6点,客车到站,由于手机没电,女孩联系不上家人,又害怕家人到车站找不到自己,女孩便一直在车站等家人来接,直至晚上21时许也未见到家人,随后到附近药店求助,药店工作人员帮助其拨打110报警。

  随后,民警将女孩带回所里,帮助其手机充电后联系上了其父母,在与其父母的谈话中民警了解到,女孩母亲去车站接女孩没接到,打其电话也联系不上,以为女孩已自行返回家中,就返回单位上班,女孩父亲以为孩子已被其母亲接走,导致孩子一直滞留在车站。

  随后,民警再三叮嘱孩子父母,清明节假日期间车流量人流量较大,一定要照看好孩子,孩子自己出门一定要随时保持联系确保孩子的安全,避免出现意外。孩子的父母对民警表示感谢后将孩子接回了家中。

  (齐鲁晚报记者 赵发宁 通讯员 苏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