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平原县在狠抓重点排污企业“合法经营、达标排放”的同时,抓大不放小,深入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摸清“小散乱污”企业底数和污染状况,在逐步规范的基础上,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防止国家明令禁止的土小企业“死灰复燃”。

此次排查中,平原县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原则,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管理强大力量,各乡镇(街、区)对辖区内有色金属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砖瓦窑、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等加工企业开展“地毯式”、“饱和式”排查,共涉及经纬度、行业类别、规模、用电量、原料、燃料、污染物及治污工艺等20多项内容,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小散乱污”企业84家,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排查无缝隙、全覆盖,提高了全县环境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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