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驾驶员臧某在青岛酒后驾车撞人后逃逸,逃回老家后,担心被撞人生命,于第二天到聊城刑警支队投案自首。另人意想不到的是,被撞人也喝醉了,不知道自己被撞,也没报案。市北交警驱车1000公里,前往聊城将肇事车辆查获。并准确找到事故受害人,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月4日,交警支队接到聊城刑警支队转来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2月27日,臧某到聊城刑警支队投案自首,称自己在青打工期间于2月26日晚22时左右,酒后驾驶车辆在辽阳西路劲松五路至劲松七路之间撞伤1名行人后驾车逃逸,并连夜驾车回到聊城东阿。支队通过查询,未发现有该案受害人报警记录。找不到受害人,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该案就无法立案处理,也就意味着不能依法对肇事逃逸事人进行惩处,受害人也无法维护合法权益,挽回损失。

  市北交警通过摸排走访,缜密侦查,分析研判,准确找到事故受害人,“民警循线调查,利用智能交通大数据技术进行分析,发现事故发生后,当晚受害人在朋友的陪护下,打出租车到了齐鲁医院创伤科进行了治疗,随即民警赶到医院调取了受害人有关信息,通过电话与伤者取得联系。”破案民警介绍,伤者告诉民警,事发当晚自已喝了一些酒,对自已怎么受的伤并不清楚,还以为是自己摔伤的,因此也未报警。在医院治疗后,自己现已出院正在老家沂南养伤。民警把该案调查取证的情况告知了受害人,受害人一开始还不信,在民警进行反复解释和说明后,受害人表示相信民警并马上回青处理有关交通事故善后事宜。

  3月7日,民警驱车1000公里赶到聊城东阿,将肇事车辆查获,并提取了该车前风档玻璃上受害人的毛发组织,固定了有关证据。至此,“2.26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侦破。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晓鹏 通讯员 刘健 王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