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济南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69件,处理353人。

  1月17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据了解,2016年,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69件,处理353人。

  30人被实施责任追究

  2016年,市委巡视机构共对22个单位开展了巡视和“回头看”,发现问题376个,反馈意见建议183条,移交问题线索35个。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和派驻机构共立案131件,其中涉及市管干部3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62人,其中涉及市管干部33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其中涉及市管干部8人。

  全市共实施责任追究28起30人,其中追究主体责任26人、监督责任4人。

  169人违反“八项规定”被查

  2016年,全市共集中组织暗访检查7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6起16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8人、组织处理61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46起69人。

  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69件,处理353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328人,移送司法机关36人,通报曝光40起72人。

  1031件(次)署名举报获受理

  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761件(次),同比上升1.3%。其中,署名举报1031件(次),占信访举报总量的21.7%;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799件,同比上升42.4%;立案1125件,同比上升29.6%;结案1195件,同比上升46.3%;处分1178人,同比上升41.2%;移送司法机关53人。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58件,立案处理1人,诫勉谈话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