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全区金融发展环境,加快集聚总部型、创新型的金融机构,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烟台开发区日前出台《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其中,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最高可一次性给予1亿元补助。
聚焦金融机构集聚发展 一次性最高补助1亿元
《政策》规定,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1亿元;自建或购买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补助额不超过12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的,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法人金融机构一级分公司中,外资银行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保险、证券工资等补助500万元;城市、农村商业银行补助400万元;法人银行保险机构的业务总部、运营管理或后台服务中心,补助300万元;其他金融机构(信托、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等)补助200万元。自建或购买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的,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市级金融机构(二级分公司)中,外资银行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补助300万元;城市、农村商业银行补助200万元;保险中心支公司等其他分支机构补助100万元。自建或购买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的,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的,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对区级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自建或购买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按照6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租赁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的,3年内每年按2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租房补助。以上补助额不超过20万元。
力促地方性金融组织发展 最高补助1500万元
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地方性金融组织,最高补助1500万元;对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家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地方性金融组织增资给予补助;对新设立的地方性金融组织在依法履行报批程序中产生的包括审计、法律等中介服务费用,给予2万元补助。
真金白银扶持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
对符合规定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根据其地方贡献,按照实缴注册资本规模或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给予补助。
对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最高补助1500万元;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根据其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对合伙企业委托的在区内设立的公司制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0万元。
对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若不自建、购置或租赁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单个企业3年内免费提供30平方米左右办公用房,管理10家以上股权投资企业的管理企业或10家以上出资人相同的股权投资企业,免费提供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股权投资企业与其管理企业不重复享受办公用房政策);购置办公用房的,一次性补助额不超过2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3年内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融资租赁、金融中介落户享受优惠扶持政策
新设立或新引进的融资租赁企业,自注册之日起,两年内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额度累计达到其实缴注册资本金50%的,按照实缴注册资本金给予一定比例补助,最高补助1500万元。同时,还将享受增资补助、支持实体经济奖励、业务补助、办公场所补助。
对各类取得国家相应资质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给予办公场所补助:自建或购置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按照6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租赁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的,3年内每年按照2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租房补助。补助额均不超过50万元。
对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等开拓机动车辆保险代征代缴业务形成的地方贡献,按照不超过70%的比例给予市场开拓补贴。
对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管理资金规模3亿元(含)以上的公司制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按其地方贡献(含出资人贡献)的50%给予奖励。对股权投资企业,在对外投资退出时,按不超过其地方贡献的50%给予奖励。
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挂牌上市有补助
对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精选板挂牌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其中完成股份改制并成功挂牌后,按照不超过改制、挂牌过程中发生的审计、评估、律师、验资、推荐等实际费用总额的70%对其补助,最高补助40万元;实现经股权交易中心登记确认的股权直接融资,按实际到位资金的3%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万元。
对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及以上层次板块或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及以上层次板块挂牌企业,最高补助30万元。其中,挂牌补助10万元,聘请具有相关资质中介机构进行股改的,按照不超过改制过程中发生的实际费用总额的70%对其补助,最高补助10万元;实现经股权交易中心登记确认的股权直接融资,按实际到位资金的3%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万元。
对挂牌上市企业股东(含股改时设立的职工持股机构)所持限售股在区内证券营业部发生减持时形成的地方贡献,按照50%给予奖励。鼓励(区外)挂牌上市公司限售股份在区内证券营业部托管,对于减持形成的地方贡献,给予不低于上述标准的奖励。
对挂牌上市企业个人股权激励形成的地方贡献给予奖励,其中对企业高管人员按80%奖励,其他人员按50%奖励。
对于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或企业,其高管人员3年内每年给予不超过12万元的工作性补助;在开发区购房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来源:胶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