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下午,济阳县境内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与一辆三轮车相撞,造成三轮车上祖孙4人死亡,其中两人是未成年的儿童。

  25日一早,济阳县交警发布事故最新调查结果,除轿车驾驶员被刑拘外,指派该驾驶员的公司主管也被刑拘。

  关于济阳县“12.23”交通事故最新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2016年12月23日16时53分,济阳县境内省道248线垛石镇玉皇庙路口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经市县两级交警部门的细致工作,现已查明:

  12月23日,山东瑞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主管张某洋(男,26岁,山东省平原县人)指使员工闫某国(男,28岁,山东省平原县人)到商河调配车辆开回济南公司。闫某国驾驶调配的白色奇瑞轿车(未注册登记、未购买保险),返回济南途中,当行至省道248线90公里+300米处时,与孙某东(男,51岁,济阳县人)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驾驶人孙某东当场死亡,乘坐人宋某倩(女,26岁,济阳县人)、孙某博(男,6岁,济阳县人)、孙某棋(女,2岁,济阳县人)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奇瑞轿车驾驶人闫某国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12月23日被刑事拘留。山东瑞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主管张某洋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12月24日被刑事拘留。

  目前,事故车辆司法鉴定及责任认定等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济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