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21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举行了《山东省环卫行业集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签字暨“齐鲁最美环卫职工”命名仪式。

  根据《协议》,环卫工人的工资将集体上涨,涨幅不低于各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0%。记者查阅最新的山东最低工资标准获悉,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3类:1710元、1550元、13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7.1元、15.5元、13.9元。执行月最低工资1710元的区域包括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等城市的主要市区(县)。执行月最低工资1550元的区域包括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等城市所辖的部分区(县),以及枣庄、济宁、日照、临沂、滨州等市的部分或所有市区(县)。德州、聊城、菏泽等城市的部分或所有市区(县)执行月最低工资1390元。

  按照这个标准,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五个区域每月要为环卫工至少涨171元的工资,长清、章丘、平阴、济阳、商河等地环卫工人每月至少要涨155元工资。

  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