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包三:首次给予融资租赁公司补贴

  《扶持政策》提出,济南首次将融资租赁公司纳入了补助范围,支持融资租赁业发展,充分发挥融资租赁在现代融资服务体系中的功能和作用。对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的,补助1200万元;5亿元至10亿元的,补助800万元;2亿元至5亿元的,补助500万元。若当年为本市企业提供的融资总额超过5000万元,可按融资额的0.5%给予补助;若购入本市先进装备制造企业生产的设备,可按实际支付金额的0.5%给予补助。

  红包四:首次给予地方性金融组织补贴

  把地方性金融组织纳入补助范围,这在济南市也是头一回。《扶持政策》提出,济南市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发起设立地方性金融组织。一方面,对其申报设立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助;另一方面,对其落户和增资进行补助。实缴注册资本只要达到5000万元以上,便进行补助。若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亿元以上,补助1000万元。

  红包五:金融中介租办公房,3年内免30%房租

  《扶持政策》提出,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可享受办公用房补贴。为健全完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对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购买办公用房的,按购房价的1.5%给予补助;租赁办公用房的,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