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的福利其实超级多!有很多你甚至不知道它的存在!小编为你细数一下大家所享受的福利,99%的人都没领全过!
高温补贴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 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