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同文悔过书

  经过两个月组织审查和教育,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一件件违法乱纪的行为,今天想起来都感到羞愧难当。在做了一点点事情后,就觉得自己了不起,狂妄自大,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贪赃枉法,做了一些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形象的事,最终走进了错误的深渊。

  在配合组织调查的过程中,自己也不断地扪心自问、痛苦反思:我是如何从一个感激组织、感激时代,立志献身教育、爱党报国的青年知识分子蜕化变质,坠入错误与犯罪泥潭的。

  名利越位,从小病不防到大病缠身。1996年10月,组织提拔我到聊城师范学院任副院长,提醒我要警惕坏习气的小错铸成大错,当时我没有引起重视,养成了吃请请吃的不良习惯。2000年调任临沂师范学院任主要领导后,出现了接收烟酒、服饰、小额礼金、购物卡等违纪行为。后来,在所谓的“知己”的吹捧下,甚至认为没有自己大学就建不成,要当“大学之父”,功名之心膨胀到了可怕的地步。但听“知己”说“名声不能当钱花”,心理开始不平衡,就开始在招生点录,承包大学工程等业务上为请托人提供帮助来收取“酬劳”,从小错到大错,最终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认识错位,从是非不明到功罪不清。我自幼生活在农村,父亲早前去世,家庭艰难贫穷。从小的理想就是当官、挣钱、过好日子。现在回想起来,觉得自己始终都没有想明白,也没有认真思考过,如何去做官,做什么样的官,做官应该有什么样的素质修养。在组织的培养下,我发展为中层干部,但自己却一直盲目地认为是自身的努力,缺少对所任职岗位的服务责任意识,从思想认识观念上一直摆不正自己与党组织、个人与社会群众、领导者与单位集体的关系,最终造成了是非颠倒、功过不清的可悲后果。

  信仰缺位,从根基不牢到垮塌颠覆。反思自己犯错误的深层原因,是党性修养和锻炼不够。信仰、理念、人生价值目标的缺失导致我在人生道路上走向歧途,不仅没有感恩党组织、服务人民,反而突破制度的笼子、党纪国法的约束,贪赃枉法,蜕化变质。在这里,我真诚地向组织认错悔过,向大学的师生们赔罪!

  评徐同文案

  “大学之父”,不知作出何等贡献的人,才能担当这份“殊荣”,而徐同文这位经常以“大学之父”自居的高等院校原党委书记,最终难逃法纪的制裁,为自己的“狂”与“贪”付出代价。

  古语云: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心中一旦产生了贪念,如不加遏制,道德底线就会逐步失守,对自我的要求也会随之放松。灵魂被贪欲支配,世界观会扭曲,价值观会错位,人生观会偏离,生活目标必然混乱,行为必然腐败。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任何触碰高压线的行为,都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狂”与“贪”就像一对孪生兄弟。对毫无党性修养的人而言,掌握的权力越来越多,就会“狂”妄行事,攫取物质利益的欲望也会愈来愈甚,从而“贪”腐成性。担任高校领导职务的徐同文,自以为能力超群,把高校发展的功劳记在自己一个人身上,把扩大手中权力当作自身能力的体现。他已经忘记了,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这是责任,更是信任和嘱托。正所谓:“九牛一毫莫自夸,骄傲自满必翻车。历览古今多少事,成由谦逊败由奢”。

  腐败皆因贪欲起,自律方能守廉洁。徐同文案警醒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人民公仆,必须明为人之本、明为官之规、明理事之法,自觉尊崇党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绷紧廉洁之弦,时刻剪除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中的杂草,真正做到不骄不躁、不贪不占,慎独慎初、慎始慎终,切实走好自己的为政之路、人生之路,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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