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淼说,“目前经过我们调查,证明驾驶员就是幼儿园的园长,自己买一辆小型面包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现在她的行为,属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成员载客,这个行为已经违反了 2015年11月1日开始执行的《刑法修正案九》 第133条的第一款之规定,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下一步这个驾驶员可能,被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驾驶人孔某说,“种种原因我也没法说,现在走到法律的边缘上了,说什么也晚了。”

  校车安全关乎祖国花朵的生命安危,超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刑法修正案九》对车辆超员现象做出的规定,可谓力度之大,惩罚之重。

  民警表示,“在此我希望,广大的学校的管理者、经营者还有校车驾驶员,一定要注意自己平时的驾驶机动车行为,现在根据新的法律规定,如果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员的话,就可能被追刑责,而并不是以往的拘留,罚钱。”(原文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