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公安机关获悉,滨州市公安机关侦破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伪造金融票证案件。今年4月份以来,山东省滨州市公安机关陆续接到浙江省邬某某等群众报案,称在邹平、博兴农商行和滨城农村信用社的存款到期,取款时被告知存单是伪造的。接到报案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展开调查工作。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王某某、段某某等人为获利,以伪造金融票证为手段,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为山东创能石化科技有限公司非法融资,涉及当事人20余名,涉案金额近1.5亿元。当事人在银行开立账户,资金到账后,投放到山东创能石化科技有限公司,谋取高利回报。为最大限度挽回群众财产损失,公安机关已第一时间将山东创能石化科技有限公司涉案资金、股权等和有关犯罪嫌疑人非法所得进行追缴冻结。

  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2名。其中刘某某、王某某、段某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移送起诉,李某、赵某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杨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发生后,滨州市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公安等部门迅速成立专门机构,抽调专门的精干力量进行案件侦破、善后处置等工作,全力以赴挽回群众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