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我省开展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2”“3+4”对口贯通培养试点的首批学生转段年份。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发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该通知明确,学生职业院校期间过程考核工作由参与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高职院校负责和具体实施,对应的本科高校参与。职业院校要严格按照与衔接本科高校共同制定的过程考核方案,认真对注册为对口贯通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品德情况、学习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获得技能证书的情况、身体健康状况和其他体现学生特长和全面发展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学生参加转段报名和综合测试的依据。

  各相关职业院校要严格转段报名学生资格确认,并组织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和规定时间进行转段报名,其中,中职学生需参加当年我省春季高考报名,高职学生需参加当年我省专升本考试报名。为扩大考生的升学渠道,过程考核合格的中职学生在参加综合测试的同时可以兼报春季高考,过程考核合格的高职学生在参加综合测试的同时可以兼报专升本考试;过程考核不合格的职业院校学生如符合报名条件,也可报名参加春季高考或专升本考试。
  转段综合测试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由衔接的本科高校负责和具体实施。各试点本科高校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原则上安排在2016年1月份, 于2月20日前完成阅卷统分,3月底前将考生测试成绩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综合测试的文化基础知识测试区别中职学生和高职学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春季高考和专升本考试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转段录取工作由试点的本科高校负责并组织实施。各试点高校要会同衔接的职业院校制定完善的转段录取工作方案,明确各项程序和要求,并通过网站等多种渠道进行公示。各高校转段录取工作方案应于2016年3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转段学生文化基础知识合格标准由省教育厅在2016年6月公布,并同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名单及考试成绩通知本科高校。在转段录取时,本科高校要严格在省下达的招生计划内,对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本技能均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依据综合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2016年6月底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时间和办法另文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