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济南10月31日讯 (记者李钢) 近日, 省食药监局发布公告, 宣布收回山东鲁北药业有限公司药品GMP证书。 该证书被收回, 意味着药品生产企业将暂时无法进行药品生产。

  公告显示, 山东鲁北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规定, 依法收回其 《药品 G M P 证 书 》 ( 证 书 编 号 :SD20140265; 地址: 山东省沾化县城中心路1145号; 认证范围: 片剂、 硬胶囊剂、 原料药 (溶菌酶、 玻璃酸酶) 。

  据悉, 药品GMP认证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手段。 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生产企业新增生产范围、 新建车间的, 都应当按照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的规定申请药品GMP认证。 证书被收回意味着无法再进行药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