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后铤而走险,和他人预谋后,持械到公路上拦路抢劫司机,共抢得80元现金。案发后,其在自首和被监视居住后又逃往外地,但是天网恢恢,历时两年后,终被抓获归案,并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市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蒋某有期徒刑三年。  

  案件还要追溯到三年前。2012年10月17日22时许,家住微山县的90后男子蒋某和朋友一起喝了不少酒,想起最近手头缺钱,酒后铤而走险决定抢劫他人钱财。在和男子马某、巩某预谋后,蒋某等人携带木棍来到张汪镇枣沛公路上,先后拦下四辆机动车,采取语言威胁、用木棍砸车等手段,劫取四名被害人现金各20元,共计80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对蒋某等人展开了抓捕。迫于压力,蒋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作案事实,投案当日,其即被市公安局监视居住。在被监视居住的过程中,蒋某又潜逃外地,公安机关发现后,对其解除了监视居住,并开始网上追逃。今年3月10日,蒋某归案,因犯抢劫罪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蒋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但其在被监视居住期间逃跑,抓获归案后,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滕州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