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10月15日电(记者王子辰)记者15日从山东省旅游局了解到,旅游部门近日通过电话向青岛“天价虾”事件中的2名游客道歉,并邀请他们监督旅游服务质量。

  据了解,旅游部门感谢涉事游客对山东旅游的关心、关切,“2名游客在投诉‘大虾’事件过程中,表现出了很强的维权意识,同时又很理性,始终依法维权,表现出了很强的法制理念和较高的综合素质。”因此,山东旅游部门表达了邀请他们担任山东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的意愿,希望他们继续关注山东旅游,为山东旅游献计献策,提出宝贵意见。

  据山东省旅游局介绍:涉事游客肖先生说,相信不会因为一只虾而毁掉青岛的旅游形象,毕竟青岛的底子在那儿;涉事游客朱先生说,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已多次道歉,并已退款,事情已经过去了,在山东的整体印象、感觉还是很好的,不能因为这件事影响山东旅游。

  国庆假日期间,前述两名外地游客在青岛市乐凌路善德成烧烤店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随后青岛市对该店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相关部门负责人也被处分。

  山东省旅游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全省旅游市场监管力度,努力维护良好旅游市场秩序:一是强化措施,举一反三,协调有关部门,集中1个月时间整顿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二是进一步完善旅游综合执法机制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高效有序开展旅游执法工作。三是按照《旅游法》有关要求,建立完善旅游投诉统一受理转办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实现旅游投诉转办无缝隙对接,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近年来,“好客山东”的品牌逐渐在全国打响。据山东省旅游局统计调查测算,在刚结束的国庆假日期间,全省共接待游客5139.1万人次。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假日期间,全国共接待游客5.26亿人次。按上述数字推算,山东接待游客人次数占中国的十分之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