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徐家楼街道党工委书记玄冬梅、街道办事处主任房宝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对唐继和违规违纪问题疏于监督管理,并在唐继和儿子婚庆中随礼金,助长了不良风气,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家楼街道纪工委书记刘元栋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其他参与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泰安市委责成泰山区委、区纪委及徐家楼街道党工委、纪工委作出深刻检查,切实抓好“两个责任”落实,严防类似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