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我省推进城镇化又有新动作, 省住建厅、 省发改委等 1 5 部门联合出台 《促进7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 住 人 口 落 户 城 镇 实 施 方 案 》(简称 《方案》 ) 。
在落户数量方面, 《方案》 提出, 到2020 年全省实现700 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并根据大中小不同规模的城镇, 合理分解了落户数量目标。 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 要求各市年底前出台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到2020 年, 建立起以人为本、 科学高效、 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在 就 业 保 障 方 面 , 每 年 对48 。 5万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开展 岗 位 技 能 提 升 和 转 岗 培 训16 。 5 万人, 创业培训10 万人。 在落户方面, 要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因地制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地落户标准, 济南、 青岛要全面放开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 (含往届毕业生) 落户限制, 不断提高大学专科、 职业院校、 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技术工人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方案》 进一步提出增强各类城镇人口吸纳能力。 做大做强中心城 (镇) 区, 建设和谐宜居城市 。 大 城 市 要 全 面 降 低 落 户 门槛,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发展服务业, 提高就业容量, 促进产城融合发展。 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着力改善交通条件, 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夯实产业基础, 改善营商环境。 强化联系, 将部分人口多、 实力强的小城镇培育成新生小城市。
在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 合理配置和布局教育、 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 推进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 2017年农民工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高中阶段教育分别达到80% 和90% 以上。 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 确保农民工同等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保障农民工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 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 为农民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建立健全临时救助、 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动态、 适时调整低保标准。
《方案》 明确了农业转移人口 落 户 城 镇 的 财 力 保 障 体 系 。包括建立健全由政府、 企业、 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 化 成 本 分 担 机 制 , 建 立 财 政转移支付、 预算内基建资金、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吸纳农业转移 人 口 数 量 挂 钩 机 制 , 建 立 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机制等, 确保我省700 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目标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