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混乱 安全隐患大

  不是原厂的件,生产的却是名牌的产品,这真是防不胜防啊!知名电动车品牌就是这样的作坊造的,那质量就可想而知了,再加上现在马路上发生的事故,有很大一部分是电动三轮车造成的,到底该怎样预防呢?

  权威部门统计,仅仅在济南,一季度涉及电瓶三轮车的交通事故有40起,二季度就上升到80起,而7月份就已经发生了35起。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已经让众多市民对电瓶三轮车的出行安全倍加关注。

  记者调查了位于济南的近十家电动三轮车经销商,几乎所有的经销商都认为,他们销售的电动三轮车不属于机动车。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的生产企业遵循的是1999年颁布的“老国标”,其中对时速的要求是不超过20公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也规定电动自行车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但是在实际销售中,很多电动三轮车的车速都超过了这一数值。

  实际上,早在2004年,电动车就因超速等被质疑,质监等部门出台强制性标准,明确要求电动车最高限速装置不得随意改动。但是记者在济南的多家电动车卖场里调查时了解到,在售各大品牌的电动车大都没有进行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