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求助 公安能否给立案?

  孩子被别有用心的人给填报了。两个孩子不能够再报考自己心仪的学校,这意味着这个人打碎了两个青春少女的人生梦想,也意味着两个家庭十几年尽心竭力的培养一朝付诸东流。还有可能意味着改变了这两名少女的人生。受到这样的侵害,难道不应该找公安部门求助吗?为什么就不符合立案条件呢?又是不合格什么条件呢?

  小陈和小李介绍,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在济南市舜耕路石岛山庄设有办事处,发现信息被盗用后,8月5日他们就和家人赶到了这里。办事处103房间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她们,只要公安机关能够在8月8日中午12点之前破案,找到责任人证明不是小陈和小李报考的志愿,他们就给重新投档。可是,到了新区派出所,这事儿就把他们难住了。

  8月7日下午3点50分,记者陪同小陈和小李和他们的家人再次来到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报案。这个时候距离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工作人员规定的时间还有22个小时。

  这个时候时间非常宝贵,这样的案子难道真的达不到立案资格吗?小陈和小李不打算放弃,记者和他们一起又来到了聊城市公安局。见到了聊城市公安局督察支队赵政委,小李的母亲再也控制不住情绪,哭诉起来。8月7日下午5点多,在聊城市公安局督察支队介入的情况下,东昌府分局终于为小陈和小李身份信息被冒用导致无法报考大学的事情立案。这个时候距离山东招生考试院工作人员规定的时间只剩下19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