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临沂7月9日讯(记者 高祥 通讯员 陈兆永 庞尊见) 6月13日,临沭县城郊有村民在池塘抽水抗旱时,池塘内惊现幼童尸体,警方随后又打捞出一具女尸,经访查确定为半年前失踪的一对母女,受害女童仅有3岁。经办案民警连续25天鏖战,该案告破,嫌犯竟是被害女子丈夫的好友。

  6月上旬,临沂市部分地区出现旱情。6月13日,临沭县临沭街道办事处有村民在村边池塘抽水抗旱,至下午4时30分许,随着池塘里的水位逐渐下降,有村民突然发现,池塘底部竟然有一具幼童尸体和一辆电动三轮车。

  当地警方接报后,迅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经初步勘验,发现这名死者被捆绑石头坠石入水,确定系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民警连夜打捞,将电动三轮车捞出后,在三轮车内又发现一具成年女尸。经访查确定死者系2014年12月8日庙前南村失踪人员高某及其女儿李某。

  由于该案发案时间较长,尸体高度腐败,破案条件较差,案件几度陷入僵局。专案民警围绕死者婚姻、家庭、社会关系及现场痕迹物证,先后走访十几个村庄,走访群众3500余人,调取视频、图片资料40余万份。经缜密侦查,与死者同村的男子李富被列为重点嫌疑人。

  李富今年37岁,是死者丈夫的好友,1996年因盗窃被判处拘役三个月,2000年因入室盗窃被判刑16年,2011年刑释回家。

  经过25天的侦查,警方获取到了扎实的证据。7月6日18时23分,警方在苍马山脚下一果园内将犯罪嫌疑人李富抓获。经审讯,李富很快供述了其杀人抛尸的全部过程。

  据李富供述,他事先知道高某的丈夫外出不在家,2014年12月7日深夜,他酒后攀爬进入高某家中,对高某实施强奸后,胁迫并诱骗高某带女儿李某外出。在骑着高某家的电动三轮车将高某母女载至临沭县青云镇庙后村村东时,李富将高某杀害,后驾驶三轮车,载着高某的尸体和其女儿返回城区。在经过城郊一池塘准备抛尸时,李富为避免罪行暴露,再起杀机,将高某年仅3岁的女儿李某杀死,随后将高某母女坠石入水。目前,犯罪嫌疑人李富因涉嫌故意杀人、强奸、盗窃等多种罪名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李富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