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名下至少有三名外省籍学生落户
邢程远户籍信息显示,户主一栏填写为李锦成,登记日期是2009年5月21日,何时何因由何地迁入一栏写明:2009年5月21日因投靠亲属由山东省鄄城县迁来本市。
“以上信息属实,考生邢程远至2015年8月31日前常住户籍在陕已满三年。”资格审查表上,加盖了榆林市公安局青山路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经办人和负责人的签名分别是户籍民警王媛,青山路派出所教导员叶庆正。
华商报记者进一步调查了解到,李锦成名下至少先后有三名外省籍学生落户,分别为山东鄄城籍邢程远、河南洛阳籍乔路,山东费县籍张某,三人的户籍所在地均为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青山路派出所。张某,2008年8月28日由山东省费县迁入榆林市榆阳区,2012年在华栋中学参加高考,考入吉林大学,后户口迁出;邢程远,2009年5月21日由山东省鄄城县迁入榆林市榆阳区,在华栋中学参加高考,为2015年榆林市文科第一名。乔路,2011年3月30日由河南洛阳市迁入榆林市榆阳区,2014年在华栋中学参加高考。三人的迁入理由也都是投靠亲属。
青山路派出所户籍民警王媛表示,外地迁入户口必须要有准迁证等手续,否则无法办理。对于李锦成名下的多个外地籍户口迁入是否具备了相关手续,王媛称不清楚,并拒绝了华商报记者查阅准迁证等原始档案的请求。对于华商报记者提出的当时是谁为邢程远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问题,派出所也未予回答。
榆林市榆阳区招办提供的资料显示,邢程远父亲邢某是山东省鄄城县物价局干部。
榆阳警方户口迁入审查可能存在漏洞
7月7日,华商报记者在榆阳区招生办公室看到了榆林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查表,其中考生邢程远高中阶段学习简历一栏显示,2012年8月至2015年6月,邢程远在华栋中学就读,证明人是该校老师杨建明。实际上邢程远并未在该校就读高中。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邢程远的父亲邢某,他称,女儿高中确实未在华栋中学就读,而是在西安一所中学就读,至于其他的不方便透露。
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局长助理、治安大队大队长鲁珏明表示,“到目前为止,榆林没有任何规定迁入户口要满足哪些条件,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投靠亲属、买房、工作调动、结婚都能成为外地户籍迁入理由;榆林属于三线城市,每年都需要迁入外来人口来发展城市,所以这一块相对比较松。”鲁珏明说,李锦成与几个外地考生的亲属关系可能存在问题,但这并不影响几个考生身份的真实性。
目前各方证据已证实,李锦成和几名外地迁入户籍的学生亲属关系并不存在,也就是说他们将户口从外地迁到榆林所依靠的“投亲”名义并不成立。至于为何能让虚假关系通过审查,鲁珏明表示,户口迁入审查主要以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为主,可能存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