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环东路与华龙路附近的楼上张贴的广告 记者李鹏飞 摄](http://n.sinaimg.cn/transform/20150629/rPNn-fxenncn6772610.jpg)
“以后阳台玻璃上不能贴广告了?”25日,《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出炉,不少新规引市民热议。目前,草案拟禁止的临街窗外晾衣服、张贴广告和阳台外扩等在市区大量存在,未来这些都可被处以5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款。
多小区沿街窗上贴广告
26日,记者走访济南十多个小区,发现草案中禁止的现象大量存在,其中阳台窗户张贴广告和阳台外扩尤为严重。
市民王先生在槐荫区群盛华城小区一沿街房开了家房产中介。该小区许多楼房临街,窗户和阳台正对经一路,不少商户或住户在窗户或阳台上打起了广告。记者注意到,利用阳台打广告的大多集中在临街商住楼内,但不少居民小区也打出“心理咨询”、“寄养宠物”和“字画装裱”等广告。
二环东路与华龙路交叉口附近一小区居民楼上,密密麻麻有5家阳台广告。有的是张贴喷绘的广告画,有的挂着红底白字的横幅,大部分是悬挂着LED的滚动屏。
记者调查发现,打出阳台广告的商户绝大部分都是实力较弱的小商户,省钱成为他们的主要目的。一些商家认为阳台广告并非广告而是指示牌,“我在自家房子里打广告,并没有在户外打广告,这只能叫空间利用。”一家在阳台上张贴广告的小饭桌负责人说。
大部分市民以为这些是正规广告,但也有人认为这些阳台广告缺乏统一制作,与所在住宅楼格格不入,还影响市容市貌。“这种广告提供了很多商家信息,给市民带来了方便。”市民丁先生持相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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