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至5月初,省委派出10个巡视组对30个县(市、区)开展了专项巡视。这是我省首次采取“一托三”方式,全面开展专项巡视。巡视结束后,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各巡视组汇报,并向省委报告了巡视情况。6月6日至11日,省委各巡视组分别向被巡视县(市、区)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各巡视组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坚持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积极创新方式方法,精准发现突出问题。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有的县(市、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执行“一岗双责”制度不严格,存在“一手软、一手硬”问题。有的县(市、区)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不严,不能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纪问题,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力量薄弱。二是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有的党员干部为政不廉,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甚至违纪违法。有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贪污侵吞、虚报冒领、痞霸作风、肆意处置集体“三资”、财务不公开,群众信访反映较多。三是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领域监管薄弱。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占地、未批先建、未征先用问题较多。有的工程招投标不规范,存在暗箱操作、虚假招标、串标围标等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和土地开发中涉嫌权力寻租。四是违反财经纪律现象比较普遍。有的地方对财政专项资金监管不严。有的财务管理不规范,挤占挪用、公款私存、虚开发票、白条报销等问题比较普遍。有的地方“小金库”问题屡禁不止。有的违规出借财政资金。五是基层“四风”问题仍较突出。有的领导干部政绩观不端正。有的干部作风不实、为官不为,甚至损害群众利益。滥发津补贴、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顶风违纪问题仍然存在。六是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反映有的地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干部“带病提拔”问题时有发生,档案造假、违规进人、超编超配、混编混岗等问题比较突出,对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吃空饷”等问题清理不够彻底。另外,巡视中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处理。
针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省委巡视组向被巡视县(市、区)提出整改要求。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坚持抓常抓细抓长,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和岗位监管,坚决遏制基层腐败蔓延势头。要加大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促进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公正履职。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查处违规选人用人行为,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反馈中,省委巡视组向被巡视县(市、区)所在市委通报了专项巡视情况,对督促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被巡视县(市、区)所在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要加强对县(市、区)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认真督促检查,推动整改措施落实。青岛、东营、德州等市专门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了督促整改工作。被巡视县(市、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一致表示,诚恳接受巡视反馈意见,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整改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被巡视县(市、区)将在反馈后2个月内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情况,并及时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