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莱芜市纪委对钢城区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窦金贵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窦金贵在担任钢城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由钢城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给予窦金贵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莱芜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