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山东省莱芜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利益。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形成有力震慑,现通报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问题:

  一、莱城区寨里镇卞官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主任卞友善受贿、乱收费、乱摊派、违反财经纪律、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问题。卞友善2012年至2013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村居民楼销售过程中收受50户购楼户现金共计6.06万元,为购楼户谋取利益,2013年分两次将受贿所得上交村委;1995年至2014年,以多种名义,乱收费、乱摊派84.3万余元,主要用于村集体公务支出;购买豪华村务用车,挥霍浪费集体资金;车辆购买、处置未经村委会研究,也未作账务处理;2010年至2013年,截留、坐支低保户补助款5180元,用于冲抵低保户对村集体的欠款;2012年,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4万元,用于村务支出。莱城区纪委给予卞友善开除党籍处分。

  二、莱城区和庄镇草庙头村党支部原书记闫丙胜贪污、挪用特定款物、违规发展党员问题。闫丙胜2008年至2013年,以虚报、冒领手段套取国家小麦直补款3335元,据为己有;2010年至2012年,领取本村村民低保户危房补助款22438元,据为己有;2010年至2012年,虚报、套取低保户危房补助款,挪用14654元用于村务支出;2008年违规将其外甥发展为中共党员。莱城区纪委给予闫丙胜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钢城区辛庄镇原副科级干部兼傅宅科村党支部原书记付怀颂财务管理混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贪污问题。付怀颂2005年至2014年,坐收坐支3110万余元,主要用于偿还村集体高利息贷款、楼房材料款和部分工程款,其中有1978万余元无任何单据;2010年至2014年伙同他人,以村里盖楼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177万元,主要用于偿还村集体高利贷贷款;2012年,伙同他人采取非法手段,套取国家烟草补贴41.25万元,骗取烟叶生产奖励资金1.482万元,与合伙人私分;2009年,利用职务便利,虚构土地流转事实,套取土地流转奖励资金4万元,个人占有2万元。钢城区纪委给予付怀颂开除党籍处分,区监察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钢城区颜庄镇半壁店子村党支部原书记蔺玉新收受贿赂问题。2013年,蔺玉新以帮助协调关系为名先后分4次收受他人现金3.6万元、购物卡1万元,全部用于个人支出。经钢城区颜庄镇党委研究,并报钢城区纪委批准,给予蔺玉新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要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遵守《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廉洁履行岗位职责。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管理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切实解决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把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同时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出现严重腐败、影响恶劣案件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下大力气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利益。(来源:莱芜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