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5月5日讯(记者 李兆辉)5日,根据山东省纪委监察厅消息,山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再次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烟台通报3起,青岛、淄博、枣庄、临沂个通报1起,山东省国资委通报2起。

  1.烟台市莱山区黄海路街道办事处财政统计站科员王明学公车私用。莱山区黄海路街道办事处给予王明学行政警告处分。

  2.烟台市牟平区渔港监督站站长、党支部书记罗章公款购买购物卡。牟平区纪委给予罗章党内警告处分。

  3.烟台栖霞市教体局校产安全管理监察室主任王树新公车私用。栖霞市纪委给予王树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小河东社区借学习考察之机组织部分党员、居民代表公款旅游。沙子口街道党工委责令相关人员退缴游览费用,并给予小河东社区党委书记王俊兴党内警告处分。

  5.淄博市临淄区苗圃主任陈金洲违规兼职取酬。临淄区纪委给予陈金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枣庄广播电视台下属单位枣庄转播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坐支国家财政收入。枣庄转播台台长梁克波负有主要责任。枣庄广播电视台党委给予梁克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临沂市沂南县蒲汪镇下庄村用集体资金给党员、村干部等发放过节福利。沂南县蒲汪镇党委给予下庄村党支部书记田凤斌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全部违规款项。

  8.山东能源新矿集团伊犁能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委员王贯东用公款支付旅游费用。山东能源新矿集团给予王贯东党内严重警告和撤职处分,责令其承担发生的所有费用。

  9.山钢集团房地产公司信莱物业管理公司董事长、经理、党支部书记梁吉印公款吃喝。山钢集团房地产公司党委给予梁吉印党内警告处分,花费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