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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3年16名民警殉职 首创“互助金”制度

A-A+2014年4月8日13:49新华网评论

  原标题:山东2013年16名民警殉职 首创“互助金”制度

  近年来山东平均每年约有20名民警因公牺牲,200余名民警因公负伤。2013年,山东省有16名民警因公牺牲,为解决民警伤亡致困、因病致贫等问题,山东省公安厅首创“互助金”制度,大幅度提高补助金。

  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获悉,近年来山东平均每年约有20名民警因公牺牲,200余名民警因公负伤。因公牺牲的民警中有58%是因工作任务繁重,突发疾病牺牲在工作岗位上。民警患重大疾病人数呈逐年增加趋势,民警家庭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因病致贫情况逐年增多。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民警长期超时间、超负荷工作,大多处于亚健康状态,队伍的健康状况令人担忧。

  为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优抚救助能力,切实解决民警伤亡致困、因病致贫等问题,山东省公安厅首创建立了“互助金”制度,大幅提高优抚标准。互助金建立前,基金会因公牺牲民警抚恤补助金标准为3.5万元,因公伤残补助金最高标准1万元。互助金建立后,牺牲民警补助金得到大幅提高,可以基本满足患病民警的治疗费用以及更好地解决伤亡民警的家庭困难。互助金建立前,纳入补助范围的重大疾病只局限于重大器官移植、尿毒症、脑中风等5种,一些常见的重大疾病尚未列入补助范围,且补助对象只限于公安民警。互助金建立后,重大疾病补助范围由原来的5种扩宽为35种,补助对象扩大到在编职工,更多的干警职工享受优抚待遇。互助金建立后,随着补助标准的提高,大大增强了公安机关优抚救助能力,让民警家属感受到公安大家庭的温暖,也切实解决了牺牲民警家庭的生活困难。

  截至目前,全省已经有2名因公牺牲民警和1名患重大疾病民警的家属申请补助金。

  英雄档案:

  王健

  2013年3月29日,在处置“国华大厦”火灾警情时,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香港中路派出所民警王健不顾个人安危,冲进火场抢救被困群众。在成功地疏散、抢救了3、4名群众后,王健及战友准备再冲过滚滚浓烟继续搜救。由于在火灾现场时间过长,吸入了大量塑料包装等燃烧物产生的毒烟,“吸入性窒息”使王健及战友神志逐渐模糊、全身无力。就在他们浑身瘫软、即将倒地的瞬间,王健喊道:“你快撤!”,并用尽全身力气,将战友推向“安全通道”,自己却再也无力前行一步,昏倒在现场。等到被救出时,王健已不幸牺牲,年仅39岁。

  何希龙

  2013年6月9日5时33分,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五中队副中队长何希龙在辖区S333省道(蒙馆路)执行包保路段巡查值勤任务时,一辆满载铁粉的重型半挂货车自东向西快速驶来,何希龙凭经验判断货车严重超载。他示意战友在警车边执勤,自己则走到距货车前约50米的地方打手势,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货车司机见状,非但没停车,反而强行超越前方一辆小麦收割机欲逃避检查。忙乱中,货车与收割机发生刮擦改变了行驶方向,将何希龙撞倒在地。接着,这辆核载33吨、实载110吨的货车前轮从他的双腿碾轧过去。在被紧急送往医院后,何希龙终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52岁的人生年轮定格成永恒。

  周再明

  2014年2月6日19时30分,时任青岛市交警支队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五中队指导员的周再明,在沈海高速公路日照方向684公里+900米处处理交通事故时,一辆大型客车沿沈海高速公路由北向南驶来,驾驶员看到前方的交通事故后立即进行紧急制动,负责观察路况的周再明发现大客车在湿滑的路面上发生横向侧滑,向战友桑宏伟呼啸着撞来,在千钧一发的生死瞬间,周再明一边大喊“闪开!”一边奋不顾身地冲向桑宏伟,用力将桑宏伟推向路边,自己却被失控的车辆撞倒……周再明牺牲了,年仅37岁。

  杨冰

  2014年3月,随着全国“两会”安保工作全面展开,作为分管道路交通秩序的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一支队寒亭大队副大队长杨冰,带领民警制订安保方案,一直连轴转。3月9日,杨冰一直工作到23时30分,录完了全部165条交通违法信息才回宿舍休息。3月10日凌晨5时许,杨冰早早醒来,带着巡逻装备,开车驶上高速公路,开始每天的凌晨巡逻工作。6时35分,就在巡逻即将结束时,杨冰遭遇交通事故,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日夜守护的高速公路上,年仅3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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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互助金?

  互助金是指全省公安机关在职在编公安民警(含边防、消防、警卫干部)和职工,按照互帮互助的原则,集大家之力,解大家之难,每人每年自愿缴纳500元设立的专项基金。缴纳互助金人员可享受因公牺牲抚恤补助金、因公伤残康复补助金和重大疾病治疗补助金等3项补助,未享受补助的人员退休或退出公安机关时,按本金的1.1倍返还。

  互助金是怎么建立的?

  2013年2月至3月,起草《互助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先后讨论修改了十余次,并邀请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济精算师就互助金的资金运行可行性进行了测算论证。为使互助金工作积极稳妥,专门征求了厅直单位和17市公安机关,边消警单位的意见。2013年4月初,确定互助金缴费基数和补助标准。2013年4月9日,厅党委通过《关于建立山东省公安民警互助金的说明》议题材料。5月22日,互助金启动仪式在厅机关隆重举行,我省公安民警互助金正式建立。

  互助金如何运用和管理?

  资金运用。全省公安机关民警自愿缴纳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互助金,用于补助因公牺牲、伤残、重大疾病的民警或家庭。

  日常管理。成立山东省公安民警互助金管理委员会,厅长任主任,政治部主任任副主任,人事处、基金会、各市公安局、直属公安局、济南铁路公安局、省森林公安局和青岛、济南走私犯罪侦查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资金核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受理申请并初审,经所在市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互助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意见,报政治部主任、厅长审批。

  审计监督。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山东省公安民警优抚基金会章程》和《省公安民警优抚基金会基金管理办法》,互助金管理办公室定期向互助金管理委员会报告重大事项,接受财务审计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年度检查;每年向全省通报互助金收支和补助情况,公开账目,接受互助金缴纳人员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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