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临近,不少济南市民已经算好了清明小长假日期准备“走起”!从下周六开始,也就是4月5日、6日、7日三天即清明假期,山东省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将继续对7座(含)及以下小客车实行免费政策,免费时间为4月5日0时至7日24时。
按照以往惯例,2014年清明小长假高速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仍然是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 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但是8座面包车、属小型货车的皮卡,以及行驶证上为8座的丰田越野车等,都属于收费车型。
据省交通部门相关人士介绍说,今年清明节假期,山东将继续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中的规定,从4月5日0时到7日的24时,省内所有收费公路(含机场高速、收费桥梁和隧道)对小型客车免费通行。
据介绍,免收通行费时间,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普通公路则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换言之,收费期间,上、下高速公路不会被收费。但免费期间上高速,收费期间下高速,则要相应收费。
为平稳过渡,山东将继续对小客车采取不发卡抬杆放行的措施,免费临界点将设3小时过渡期发放纸卡,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时间截止后,将按正常程序恢复收费。
另外,自去年底山东省高速公路与京津冀晋高速公路区域联网电子收费系统(ETC)开通运行后,ETC联网将再次“升级”。预计今年12月底前,京、津、冀、鲁、晋、辽、沪、苏、浙、皖、赣、闽、陕共13个省市的ETC实现联网,到明年底将实现全国联网。清明期间,ETC车道将向所有车辆开放,即使没有安装ETC设备,也可以从ETC车道通行,对安装ETC车载设备的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车道显示屏显示收费额为零。
交通部门提醒,如果在4月5日0时前驶入高速并领取了高速公路通行卡的车辆,请在驶离高速公路时将通行卡交还给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如果在小型客车免费结束时间(4月7日24点)前车辆还没有下高速,请在免费结束时间临近时,选择就近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领取通行卡后再驶入高速公路。如果因特殊情况没有就近选择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在收费模式转换过渡(4月8日0时至3时)期间,暂按最近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